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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昨天发生在杭州的绑架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西亚困猫 时间: 2005-4-30 09:24
标题: [原创]昨天发生在杭州的绑架事件!!!!!!!!
<>昨天下午5:20左右,几辆警车在追一辆奔驰跑车,最后在在杭州文二路和教工路交接处拦下了,这时J C拿着枪冲上去救下一个女的,女的大喊"他有枪!"腿就软了,被J C架到警车上了,车里据说还有个被胁持的小孩!后来谈判专家来了交涉了2个多小时,可能和绑匪谈妥了什么,随后警车护着奔驰车开走了,也不知道最后怎么个结果!
</P>
<>连超市顶上都站满了人,勇敢的绑匪!勇敢的J C叔叔!还有勇敢的围观群众!
</P>
<>奔驰车是一路被J C叔叔追杀到这里的,不知道之前在哪里撞过?
</P>
<P>随时准备开枪,不知道天上会不会掉下一只鸟.....
</P>
<P>围观群众,我旁边还有拿着碗边吃边看的,寒一个!
</P>
作者: 8dudu8 时间: 2005-4-30 09:27
结果出来了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30 9:27:08编辑过]
作者: 西亚困猫 时间: 2005-4-30 09:35
标题: 后续!!!!!!!!!!!!!!!!!!
<>本报综合消息 29日下午,杭州市区一不明身份的男子持枪劫持一辆奔驰豪华轿车,车内有一名妇女和一名孩子。</P>
<> 据杭州警方介绍,昨天17时许,在杭州文二路和教工路交叉口附近,突然一名妇女从一辆豪华奔驰轿车上跳下来,同时大声呼救。后据了解,昨天下午该妇女到幼儿园接孩子回家,一不明身份的男子持枪窜到汽车内瞬间劫持了她们母子。在驾车途中,该妇女乘犯罪 嫌疑人不备,在轿车遇红灯等候通行的情况下跳下车脱离犯罪嫌疑人的控制。</P>
<> 杭州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出击并控制了相关路段。随着时间的推移,被追捕的犯罪嫌疑人情绪波动非常大。警方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情绪过于激动,避免事态扩大,先后10次派谈判专家进行说服工作但均未成功。后为保护车内的孩子,警方同意妇女驾驶奔驰车将犯罪嫌疑人和孩子带离现场。</P>
<P> 在行进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突然从车内抛撒出数十张百元大钞,顿时造成马路上一片混乱,犯罪嫌疑人趁机逼迫车上的女子驾车开往上海方向。</P>
<P> 截止30日零时,人质母子尚未得到解救,警方仍在积极进行抓捕。
</P>
作者: 西亚困猫 时间: 2005-4-30 09:37
<>新华网杭州4月29日电 (方列 卞君君) 29日下午,杭州市区发生一不明身份的男子持凶器劫持一辆奔驰豪华轿车,车内有一名妇女和一名孩子。</P><> 据杭州警方介绍,今天下午5时许,在杭州文二路和教工路交叉口附近,突然一名妇女从一辆豪华奔驰轿车上跳下来,同时大声呼救。后据了解,今天下午该妇女到幼儿园接孩子放学,一不明身份的男子窜到汽车内瞬间劫持了她们母子。在驾车途中,该妇女乘犯罪嫌
疑人不备,在轿车遇红灯等候的情况下跳下车脱离犯罪嫌疑人的控制。</P><> 杭州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出击将并控制了相关路段。随着时间的推移,被追捕的犯罪嫌疑人情绪波动非常大。到晚上8点左右,警方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情绪过于激动,避免事态扩大,警方暂时同意由犯罪嫌疑人坐车带孩子离开现场。此时该妇女由于提出换回孩子又上了车,被犯罪嫌疑人扣留。</P><P> 为了逃避警方的严密追捕,犯罪嫌疑人坐的车在逃往西湖边南山路时,犯罪嫌疑人突然从车内抛撒出数千元的百元大钞,顿时造成马路上一片混乱,犯罪嫌疑人坐的车趁机逃窜。</P><P> 根据最新消息,被犯罪嫌疑人劫持的汽车在上海被警方拦截,目前警方正与犯罪嫌疑人处于相持之中。(完)
</P>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09:37
<>有GUN的,旁边还那么多人?</P>
作者: 小步 时间: 2005-4-30 09:37
围观的碍事。也不怕死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09:3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步</I>在2005-4-30 9:37:00的发言:</B>
围观的碍事。也不怕死</DIV>
就是啊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09:51
<>恐怖啊,杭州也开始出现这样的事情了</P><>不过在北京的绑架犯罪分子一般挟持目标为驾驶高档豪华车者,例如宝马,奔驰,VOLVO等</P><>现在杭州也有啊</P><P>还好偶是骑自行车的,没有人注意</P>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09:5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无影修罗</I>在2005-4-30 9:51:00的发言:</B>
<>恐怖啊,杭州也开始出现这样的事情了</P>
<>不过在北京的绑架犯罪分子一般挟持目标为驾驶高档豪华车者,例如宝马,奔驰,VOLVO等</P>
<>现在杭州也有啊</P>
<P>还好偶是骑自行车的,没有人注意</P></DIV>
你是有米人?
作者: 弓长张 时间: 2005-4-30 09:5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无影修罗</I>在2005-4-30 9:51:00的发言:</B>
<>恐怖啊,杭州也开始出现这样的事情了</P>
<>不过在北京的绑架犯罪分子一般挟持目标为驾驶高档豪华车者,例如宝马,奔驰,VOLVO等</P>
<>现在杭州也有啊</P>
<P>还好偶是骑自行车的,没有人注意</P></DIV>
<P>哈哈,小偷早就注意上你的车了</P>
作者: 西亚困猫 时间: 2005-4-30 10:00
以后偶就绑架骑专门骑 NB自行车的人
作者: 下雨天 时间: 2005-4-30 10:00
<>杭州反正不安全!</P><>所以带贵重物品出去的时候,最好带把刀.</P>
作者: tony-515 时间: 2005-4-30 10:01
他们还真会挑目标啊~看这辆车就知道车主非富即贵~社会越来越乱的~
作者: 诺亚 时间: 2005-4-30 10:01
这个,我不是防弹的
作者: 下雨天 时间: 2005-4-30 10:03
<>据说已经解决,绑架者中枪重伤</P><>一旦惹起媒体的注意,这种人不死才怪</P>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0:0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下雨天</I>在2005-4-30 10:00:00的发言:</B>
<>杭州反正不安全!</P>
<>所以带贵重物品出去的时候,最好带把刀.</P></DIV>
报纸上还说 杭州的安全是全国排名第一的, 我靠
作者: 下雨天 时间: 2005-4-30 10:0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junjun</I>在2005-4-30 10:03:00的发言:</B>
报纸上还说 杭州的安全是全国排名第一的, 我靠</DIV>
<>
<>报上都是胡扯.新闻报道都是有倾向性的</P>
<>舆论是GCD的喉舌,这点连GCD也是这么明说的</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30 10:09:39编辑过]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0:08
<DIV class=quote><B>安全满意率百分之90多,靠,有1%就不安全</B></DIV>
<DIV class=quote><b></b> </DIV>
<DIV class=quote><b></b> </DIV>
<DIV class=quote><b></b> </DIV>
<DIV class=quote><b></b> </DIV>
<DIV class=quote><b></b> </DIV>
<DIV class=quote><b></b> </DIV>
<DIV class=quote><b></b> </DIV>
<DIV class=quote><b></b> </DIV>
<DIV class=quote><b></b> </DIV>
<DIV class=quote><b></b> </DIV>
<DIV class=quote><b></b> </DIV>
<DIV class=quote><b>90多就满意的!!!晕</b></DIV>
作者: tony-515 时间: 2005-4-30 10:08
阿太嚣张的~要弄么阿暗落落的弄~发现么自首好的~不然肯定吃子弹的~
作者: 诺亚 时间: 2005-4-30 10:11
<DIV> 确实是最安全的城市。这并不代表杭州不会发生意外事件,只是最不容易发生。这种恶性事件,恐怕杭州的警方还没有足够的经验去应对,也不知道是好是坏。经验多了,也就说明混乱。同样的有经验,能够有效制止犯罪,但却不能预防犯罪...哎</DIV><DIV> 出门习惯带刀或者在思维上意图依靠刀具保护自己往往会为恶性事件埋下伏笔。所以就算是驴友出门,也一定要刀具放在背包的最底层</DIV>
作者: ronin 时间: 2005-4-30 10:13
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我也会沦落到bangfei的地步!郁闷啊!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0:1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诺亚</I>在2005-4-30 10:11:00的发言:</B>
<DIV> 确实是最安全的城市。这并不代表杭州不会发生意外事件,只是最不容易发生。这种恶性事件,恐怕杭州的警方还没有足够的经验去应对,也不知道是好是坏。经验多了,也就说明混乱。同样的有经验,能够有效制止犯罪,但却不能预防犯罪...哎</DIV>
<DIV> 出门习惯带刀或者在思维上意图依靠刀具保护自己往往会为恶性事件埋下伏笔。所以就算是驴友出门,也一定要刀具放在背包的最底层</DIV></DIV>
偷掉的自行车不要太多袄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10:1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junjun</I>在2005-4-30 9:55:00的发言:</B>
你是有米人?</DIV>
我不是米人,米人如果骑我们这样的BIKE绝对不会被绑架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10:1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弓长张</I>在2005-4-30 9:57:00的发言:</B>
<>哈哈,小偷早就注意上你的车了</P></DIV>
<>小偷现在想偷我的车可困难了,除非他不想活了</P>
作者: 诺亚 时间: 2005-4-30 10:1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junjun</I>在2005-4-30 10:14:00的发言:</B>
偷掉的自行车不要太多袄</DIV>
<>
<DIV>老大,不是杭州一个地方被偷阿,人家北京公安局副局长的自行车都能在后院被偷</DIV>
<DIV>难道你长的不高就说明你是矮子?</DIV>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10:1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下雨天</I>在2005-4-30 10:00:00的发言:</B>
<>杭州反正不安全!</P>
<>所以带贵重物品出去的时候,最好带把刀.</P></DIV>
我出门摄影的时候我的巴克-虎牙一直在我的三脚架包里,不过大多时候拿出来削水果用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10:2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junjun</I>在2005-4-30 10:03:00的发言:</B>
报纸上还说 杭州的安全是全国排名第一的, 我靠</DIV>
相对来说不错,恶性案件较少没,如果你去北京看看生活一年,听听什么叫抢劫杀人和天桥袭击,你就知道杭州的治安还不错
作者: 下雨天 时间: 2005-4-30 10:2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无影修罗</I>在2005-4-30 10:19:00的发言:</B>
我出门摄影的时候我的巴克-虎牙一直在我的三脚架包里,不过大多时候拿出来削水果用</DIV>
哈哈哈,我也是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10:2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西亚困猫</I>在2005-4-30 10:00:00的发言:</B>
以后偶就绑架骑专门骑 NB自行车的人</DIV>
哈哈,你怎么绑架,你也骑车绑架吗?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10:2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诺亚</I>在2005-4-30 10:11:00的发言:</B>
<DIV> 确实是最安全的城市。这并不代表杭州不会发生意外事件,只是最不容易发生。这种恶性事件,恐怕杭州的警方还没有足够的经验去应对,也不知道是好是坏。经验多了,也就说明混乱。同样的有经验,能够有效制止犯罪,但却不能预防犯罪...哎</DIV>
<DIV> 出门习惯带刀或者在思维上意图依靠刀具保护自己往往会为恶性事件埋下伏笔。所以就算是驴友出门,也一定要刀具放在背包的最底层</DIV></DIV>
<>
<>刀具只是心理作用,最关键是面对歹图的时候你是否有为保护自己而放弃生命的勇气,如果是我实力相当(敌我人数差距不大),一定会在危险时候用刀解决问题,要吗一起死,要么他死我活.</P>
<>否则你就是羔羊被对方宰割或者失财后还屈辱的死去(特指胆小PLMM)</P>
作者: 阿甘 时间: 2005-4-30 10:2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无影修罗</I>在2005-4-30 10:25:00的发言:</B>
<>
<>刀具只是心理作用,最关键是面对歹图的时候你是否有为保护自己而放弃生命的勇气,如果是我实力相当(敌我人数差距不大),一定会在危险时候用刀解决问题,要吗一起死,要么他死我活.</P>
<>否则你就是羔羊被对方宰割或者失财后还屈辱的死去(特指胆小PLMM)</P></DIV>
我同意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0:30
我被偷3辆车
作者: 诺亚 时间: 2005-4-30 10:31
<DIV> 首先受害人使用暴力的意识没有相对方那么强烈,其次如果受害人在不合适的时候亮出刀具,很容易让歹徒下定决心攻击。这两点都是对受害人非常不利的。即使是受过训练的人也要首先采取制敌而不是直接攻击姿态。</DIV><DIV> 另一方面,习惯性的使用刀具解决问题,也会造成误伤以及错误判断的情况发生。</DIV>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0:38
管他类。把小偷噶掉总比小偷把你噶掉好
作者: 诺亚 时间: 2005-4-30 10:40
<DIV>有你那份怒气,不用刀也把偷车的吓跑了。</DIV><DIV>对于那些只图财物的类型,恫吓还是很有效的</DIV>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10:4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诺亚</I>在2005-4-30 10:31:00的发言:</B>
<DIV> 首先受害人使用暴力的意识没有相对方那么强烈,其次如果受害人在不合适的时候亮出刀具,很容易让歹徒下定决心攻击。这两点都是对受害人非常不利的。即使是受过训练的人也要首先采取制敌而不是直接攻击姿态。</DIV>
<DIV> 另一方面,习惯性的使用刀具解决问题,也会造成误伤以及错误判断的情况发生。</DIV></DIV>
<>所以合适与否就是谁先亮刀,很多受害人看见歹徒拿刀就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勇气,忘记把刀夺过来如果是我最起码同时亮刀一起动作.至于刀先进入谁的身体就看个人悟性和技巧了</P>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10:4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诺亚</I>在2005-4-30 10:31:00的发言:</B>
<DIV> 首先受害人使用暴力的意识没有相对方那么强烈,其次如果受害人在不合适的时候亮出刀具,很容易让歹徒下定决心攻击。这两点都是对受害人非常不利的。即使是受过训练的人也要首先采取制敌而不是直接攻击姿态。</DIV>
<DIV> 另一方面,习惯性的使用刀具解决问题,也会造成误伤以及错误判断的情况发生。</DIV></DIV>
也有可能把歹徒吓跑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0:44
进小偷的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10:4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junjun</I>在2005-4-30 10:44:00的发言:</B>
进小偷的</DIV>
<>
<>象小偷罪不至死,给他个残废就可以了</P>
<>但是暴力抢劫犯可不一样,要么你受害,要么他死你被判正当防卫</P>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0:51
<>但是暴力抢劫犯可不一样,要么你受害,要么他死你被判正当防卫</P><>这样好</P>
作者: QZY 时间: 2005-4-30 10:54
<>有米的人要注意啊</P>[em05]
作者: 诺亚 时间: 2005-4-30 10:54
这个要分情况的,一般来说暴力犯罪,尤其是具有暴力性障碍的人会由于对方的反抗亢奋。同样的将暴力作为威胁工具的犯罪者更容易通过其他手段制服,或者在合适的时机直接攻击,这都要比直接采用暴力威胁有效而更小风险。但是通常受害者不具备这些判断力,或者不具备足够的反抗能力,即使其手中拥有足够的反抗工具。所谓攻其不备,就是在最佳时刻一击即中,过早量底牌,于己不利。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10:5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诺亚</I>在2005-4-30 10:54:00的发言:</B>
这个要分情况的,一般来说暴力犯罪,尤其是具有暴力性障碍的人会由于对方的反抗亢奋。同样的将暴力作为威胁工具的犯罪者更容易通过其他手段制服,或者在合适的时机直接攻击,这都要比直接采用暴力威胁有效而更小风险。但是通常受害者不具备这些判断力,或者不具备足够的反抗能力,即使其手中拥有足够的反抗工具。所谓攻其不备,就是在最佳时刻一击即中,过早量底牌,于己不利。</DIV>
<>是的,我有就是说最佳攻击时间,但是法律上不好界定是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所以请律师解释和指导一下,您很专业</P>
作者: 我同意 时间: 2005-4-30 10:59
反正我就喜欢我们杭州
作者: 下雨天 时间: 2005-4-30 11:0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我同意</I>在2005-4-30 10:59:00的发言:</B>
反正我就喜欢我们杭州</DIV>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作者: tony-515 时间: 2005-4-30 11:08
所以说去练一些格斗术还是很有必要的~要紧时很有用的~
作者: milesleoye 时间: 2005-4-30 11:10
<>是的</P>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2:25
把我弄去也是白搭
作者: 巴人 时间: 2005-4-30 12:25
什么地方都有暴力,只是平时没有注意或者报道得不够充分而也,行人或者骑自行车遭抢事情屡屡发生,偶们骑车也得当心,特别是夜骑或外出长途骑行的时候,最好有个3~5个骑车结伴而行相对比较安全一些!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2:2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巴人</I>在2005-4-30 12:25:00的发言:</B>
什么地方都有暴力,只是平时没有注意或者报道得不够充分而也,行人或者骑自行车遭抢事情屡屡发生,偶们骑车也得当心,特别是夜骑或外出长途骑行的时候,最好有个3~5个骑车结伴而行相对比较安全一些!</DIV>
车子被抢去
作者: 诺亚 时间: 2005-4-30 12:26
<DIV>我上面说的只是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法律无关</DIV><DIV> 关于正当防卫,也不必过于执拗条文。只要记住当你的人身和财产正在受到威胁,就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自我保护,直至相对方失去或者放弃侵犯行为或者意图为止。因为从犯罪学来说,既然向对方威胁到我的财产安全,那么我也可以认为它会继而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自我安全假设)。</DIV>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2:28
我知道的,看过书的
作者: 太空劳工 时间: 2005-4-30 12:39
<>好车危险啊(包括自行车)</P>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2:4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太空劳工</I>在2005-4-30 12:39:00的发言:</B>
<>好车危险啊(包括自行车)</P></DIV>
家里都危险的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13:1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junjun</I>在2005-4-30 12:42:00的发言:</B>
家里都危险的</DIV>
把你家改成堡垒好的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3:11
<>在以前,堡垒都不是要打下来</P>
作者: 太空劳工 时间: 2005-4-30 13:11
<>然后把好东西都刨个坑埋了</P>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3:12
干吗啊
作者: 无影修罗 时间: 2005-4-30 13:1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junjun</I>在2005-4-30 13:11:00的发言:</B>
<>在以前,堡垒都不是要打下来</P></DIV>
<>
<>JUNJUN你好去做作业了</P>
<P>还灌水</P>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3:12
88
作者: 太空劳工 时间: 2005-4-30 13:18
怕你做作业时遭到抢劫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3:36
知识是无价的
作者: milesleoye 时间: 2005-4-30 13:42
知識?在你的言語中似乎沒有看出半點。
作者: 太空劳工 时间: 2005-4-30 13:50
上海警方今天成功处置一起发端于杭州的劫持人质案,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劫母子获救。<> 上海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今天凌晨接报:一名男子劫持一对母子,由被劫妇女开车,从沪杭高速公路进入上海境内。</P><> 市应急联动中心立即按照预案开展工作,迅速调集公安、武警、120急救中心等有关部门前往处置。被劫车辆驶至普陀区中江路光复西路一丁字路口时,进入警方伏击圈。在警方的四面夹击下,被劫车辆被迫停下,在前座开车的妇女趁机下车。车内剩下横卧在后座的持刀歹徒和被劫持的男孩。警方试图与歹徒展开谈判,但歹徒始终一言不发,同时车内不时传出男孩的呼叫声。</P><> 凌晨5点左右,男孩呼叫声突然中断,警方担心发生意外,为争取时间,上海公安特警果断实施强攻,一举擒获歹徒,被劫男孩获救。目前男孩在医院接受治疗,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察中</P>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3:51
功劳被上海抢去的
作者: ithink4 时间: 2005-4-30 14:06
<>警方对付此类犯罪手段太少了。居然还让车开到上海去,晕了。</P><>一枪把车胎打暴,逼他下车,途中一枪击毙,(玩CS的)</P>
作者: milesleoye 时间: 2005-4-30 14:26
110哪裏去了?啊?
作者: ronin 时间: 2005-4-30 14:5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无影修罗</I>在2005-4-30 10:47:00的发言:</B>
<>
<>象小偷罪不至死,给他个残废就可以了</P>
<>但是暴力抢劫犯可不一样,要么你受害,要么他死你被判正当防卫</P></DIV>
嘻嘻,象你这样带刀的也是正当防卫?最轻也起码是防卫过当,过失杀人,10年是起码的!
作者: milesleoye 时间: 2005-4-30 14:57
肅靜!!!聼辨方律師-陳述
作者: 诺亚 时间: 2005-4-30 15:08
<DIV>让我们回顾一下这次案件的经过</DIV>
<DIV> 29日下午5点左右,在文二路-教工路口歹徒劫持车辆,自西北往东南方向逃窜,穿过周末最为繁忙的市区。一名三岁的孩童被持枪歹徒挟持。</DIV>
<DIV> 30日凌晨5点,在上海普陀区复兴路-中江路口擒获歹徒(见图)</DIV>
<DIV>
</DIV>
<DIV> 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还有什么不成功?
</DIV>
作者: 诺亚 时间: 2005-4-30 15:09
下雨天也是法律学士阿,不要盯着我
作者: 诺亚 时间: 2005-4-30 15:11
更正,是光复路,笔误
作者: hotdo 时间: 2005-4-30 15:34
<>啊?还有这等事啊?就睡了10个小时 已经杭州闹到上海啦... </P><>哎... 天天包里一把BUCK 110 身上一把221</P>
作者: milesleoye 时间: 2005-4-30 15:36
?哈哈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5:4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ronin</I>在2005-4-30 14:55:00的发言:</B>
嘻嘻,象你这样带刀的也是正当防卫?最轻也起码是防卫过当,过失杀人,10年是起码的!</DIV>
总比他把你噶可好吧
作者: HDD_Fire 时间: 2005-4-30 16:0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诺亚</I>在2005-4-30 15:11:00的发言:</B>
更正,是光复路,笔误</DIV>
复兴路那是我家...
作者: 驴行天下 时间: 2005-4-30 16:1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ronin</I>在2005-4-30 14:55:00的发言:</B>
嘻嘻,象你这样带刀的也是正当防卫?最轻也起码是防卫过当,过失杀人,10年是起码的!</DIV>
<>
<>杀人的不是枪,是拿枪的人</P>
<>刀也不会自己去伤害别人</P>
<P>在户外活动带刀很正常</P>
<P>去看看我们西北的草原和藏区域,那个没有刀</P>
<P>你首先要概念明确什么叫防卫,什么叫防卫过当??</P>
作者: QZY 时间: 2005-4-30 16:10
有道理
作者: 妙妙 时间: 2005-4-30 16:4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otdo</I>在2005-4-30 15:34:00的发言:</B>
<>啊?还有这等事啊?就睡了10个小时 已经杭州闹到上海啦... </P>
<>哎... 天天包里一把BUCK 110 身上一把221</P></DIV>
<>
<P>你个头像有点~~~~~~~~</P>
<P>每次不小心看到都受不了~~</P>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4-30 17:00
真的
作者: 新713 时间: 2005-4-30 17:44
<>现在个社会啊</P>
作者: 寡人快乐 时间: 2005-4-30 17:52
<>唉~~~~~~~~~~~~~</P><>这个社会 啊</P><>就是钱,除了钱,还是钱</P>
作者: 阿柴 时间: 2005-4-30 18:04
最好全部死光 吗的
作者: 原始懒神 时间: 2005-4-30 21:18
<>很神奇的一次绑架么!</P><>居然从杭州到上海?</P>
作者: dr 时间: 2005-4-30 21:28
吗的,cls。
作者: 太空劳工 时间: 2005-4-30 23:04
拆了轮子安我们车上
作者: CN110 时间: 2005-5-1 00:10
昨天110也参与了行动
作者: HDD_Fire 时间: 2005-5-1 01:30
上海也有110哦 要不要我介绍你认识啊
作者: 西亚困猫 时间: 2005-5-1 08:38
<>哎,5。1 下雨啊...............郁闷!!!!!!!!!!!!!!!!!!!</P>
作者: 诺亚 时间: 2005-5-1 09:33
放心,还有我们广大工作在你们背后的人保护你们
作者: CN110 时间: 2005-5-1 10:4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DD_Fire</I>在2005-5-1 1:30:00的发言:</B>
上海也有110哦 要不要我介绍你认识啊</DIV>
我们都有合作的 天下110是一家
作者: HDD_Fire 时间: 2005-5-1 10:45
一个110倒下去 千万个110站起来吗?那我就放心了
作者: CN110 时间: 2005-5-1 10:4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DD_Fire</I>在2005-5-1 10:45:00的发言:</B>
一个110倒下去 千万个110站起来吗?那我就放心了</DIV>
我是不可能倒下的 至少在没打倒下雨天之前不会
作者: milesleoye 时间: 2005-5-1 11:12
你會倒下,下雨天永存
作者: CN110 时间: 2005-5-1 11:1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milesleoye</I>在2005-5-1 11:12:00的发言:</B>
你會倒下,下雨天永存</DIV>
现在不下雨了 110赢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胜利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5-5-1 11:36
<>打</P>[em05][em05][em05]
作者: 钢炮 时间: 2005-5-1 13:03
标题: [原创]昨天发生在杭州的绑架事件!!!!!!!!-->下雨天转移
<>CLS!!</P><>扎她丫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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