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网 HZBIKE

标题: 各位车友务必严格保密的一件事!!! [打印本页]

作者: 里想主意    时间: 2007-10-7 19:24
标题: 各位车友务必严格保密的一件事!!!
高级律师里想主意在深入研究交通法规对自行车托运的规定时,意外发现一条对各位车友非常不利的规定:

交通部1988年1月26日公布,自1988年8月1日起实施,至今有效的, (88)交公路字201号,《中华任命共和国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在该法规附件四《计件物品重量折算表》中,第一项即明确规定“未拆散的自行车,计费重量为50公斤”!

在该表的说明部分,又规定“托运以上物品均按表列计费重量计收运费,不扣除旅客免费携带的重量。


也就是说,按该法规,即使你的车车实际重量不到10公斤,也必须按照50公斤计算托运费!且不得扣除10公斤的免费额。

这意味着高额的合法而不合理的收费,意味着绝大多数车友将要为此多付出4倍的托运费用!


幸好大多数的交通运输企业对此的研究不如里想主意深入,所以现在往往是按实际重量(并不扣除10公斤免费额)收托运费的,否则车友们要大出血了。

各位车友务必严格保密,千万不要让汽车站知道了

[ 本帖最后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8 08:43 编辑 ]
作者: 里想主意    时间: 2007-10-7 19:24
不过万一汽车站知道了这条早在近20年前就已经生效,对他们极其有利的(他们做梦都想多收点钱)法规,高级律师里想主意也有破解高招:

那就是,拆前轮

一旦拆掉前轮,那就不是自行车了(丧失了自行车作为整车的基本功能),仅仅只是自行车配件,仅仅只是依据重量计费的普通行李而已。

这样不光可以按实际重量计算,而且还可以在实际重量的基础上,再扣除10公斤的免费行李额。

即对于绝大多数车友,最多只要付相当于10公斤行李额的超重费就可以了,也就省下了80%以上的托运费用!

而且合情、合理、合法,滴水不漏,无懈可击

[ 本帖最后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8 08:45 编辑 ]
作者: 猎豹歼击车    时间: 2007-10-7 19:25
没强行要收钱我先拒绝,这次歙县回来我们三部车就都没付钱
作者: boyce_z    时间: 2007-10-7 19:28
我坐大吧时候车就放底下的。没拆的。也没多收钱。
作者: 开心    时间: 2007-10-7 19:31
人民代表怎么都制订这样一些霸王条款
作者: 冬瓜    时间: 2007-10-7 19:47
88年?
那应该是19年了
作者: CN110    时间: 2007-10-7 19:53
没托运过单车的人路过[tt] [tt]
作者: 里想主意    时间: 2007-10-7 19:53
3楼4楼算幸运的,一般出去都收托运费的,而且一般都多收的,连小折叠都不能幸免[nono]
作者: airkids    时间: 2007-10-7 19:57
我们国家的法律还是不要去研究了
不然会失去生活的 信心  ^_^
作者: 海角红楼    时间: 2007-10-7 20:03
绝对保密,[wc] [wc]
作者: 小兜兜    时间: 2007-10-7 20:04
算有用的1
作者: 里想主意    时间: 2007-10-7 20:06
原帖由 airkids 于 2007-10-7 19:57 发表
我们国家的法律还是不要去研究了
不然会失去生活的 信心  ^_^

米办法,

打么打不过(人家汽车站养了几十个保安的,黄飞鸿也搞不定

吵么吵不过(人家汽车站大妈和几万人吵了好几十年的

请白社会么,送礼太重

请黑社会么,成本太高;P ;

闲来无事,找点岔子;P 。

[ 本帖最后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7 20:08 编辑 ]
作者: 狐狸    时间: 2007-10-7 20:34
原帖由 airkids 于 2007-10-7 19:57 发表
我们国家的法律还是不要去研究了
不然会失去生活的 信心  ^_^


小伙子说话直接的,有同感[oo]
作者: Dp    时间: 2007-10-7 20:39
以后出去骑DEMO8.。。心里也许会平衡点
作者: 神行者    时间: 2007-10-7 20:39
原帖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7 20:06 发表

米办法,

打么打不过(人家汽车站养了几十个保安的,黄飞鸿也搞不定

吵么吵不过(人家汽车站大妈和几万人吵了好几十年的

请白社会么,送礼太重

请黑社会么,成本太高;P ;

闲来无 ...

[tt]
作者: chuntian    时间: 2007-10-7 20:42
那我拆坐包行不?
作者: 秦望山    时间: 2007-10-7 21:11
杭州汽车南站早就把这个规定都挂在墙上了,十一的时候托运自行车就是按50公斤算的,收了我23块钱。
作者: 里想主意    时间: 2007-10-7 21:13
原帖由 chuntian 于 2007-10-7 20:42 发表
那我拆坐包行不?

理论上可以,但人家还有一个随身行李长度不得超过1.8米的限制,不拆前轮的话,貌似容易被挑到毛病
作者: 里想主意    时间: 2007-10-7 21:19
原帖由 秦望山 于 2007-10-7 21:11 发表
杭州汽车南站早就把这个规定都挂在墙上了,十一的时候托运自行车就是按50公斤算的,收了我23块钱。

呵呵,你早把前轮卸了,就可以省下80%的费用了!

折叠车、童车都要按50公斤计算重量(还不抵扣免费额度),摆明了抢钱,也太过分了[jhl]


不过好在你路近,反正多不了多少,

对了,你是到哪里的车啊,闲来无事,算算有没有多收。

[ 本帖最后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7 21:21 编辑 ]
作者: L.B    时间: 2007-10-7 21:23
[nono] [nono] 去绩溪30米
作者: 里想主意    时间: 2007-10-7 21:23
一辆小折叠有100斤重!

汽车站大概以为是在火星上了

[ 本帖最后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7 22:11 编辑 ]
作者: 里想主意    时间: 2007-10-7 21:47
原帖由 lakeboy 于 2007-10-7 21:23 发表
[nono] [nono] 去绩溪30米

坐的是什么样的车?有空调没有?人的票价多少?

我手上一下没找到跨省班车的营运里程表,先拿人的票价推算吧。
作者: 医生    时间: 2007-10-7 21:56
12345
作者: 里想主意    时间: 2007-10-7 22:01
楼上的,人家一辆小折叠重100斤,可是有白纸黑字的法律依据的,不属于乱收费的,哪怕弄到法院里去打官司,也是铁证如山,稳赢的

人家可是有执照的、合法的土匪哦

[ 本帖最后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7 22:10 编辑 ]
作者: 东北人    时间: 2007-10-8 00:18
我从东北回浙江坐火车,前轮拆掉还按照25公斤记费,记得好象是收我87.5元
作者: akk    时间: 2007-10-8 05:16
[5555]  不交钱不给上。
作者: 里想主意    时间: 2007-10-8 08:14
25楼26楼,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据理力争,

关键是抓住“拆掉就不是自行车,而是自行车配件”这条!

当场申明要向上级假日办、行风办、路风办、铁道部、公路管理局、物价局、消费者协会,投诉“强行将自行车配件按自行车整车收费”(这是典型的乱收费行为),当场询问并记下该工作人员的工号,以追查该工作人员的个人责任。

实在时间关系耗不起,也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收据、现场照片等,敢不给收据再告他贪污公款),等回来再慢慢和他们理论(有法律问题可随时咨询,我免费解答)。

记住,你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他们做合法土匪的,起码在表面上还不得不讲点法律

[ 本帖最后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8 09:04 编辑 ]
作者: 里想主意    时间: 2007-10-8 08:32
闹非典的时候,我在云南腾冲旅游,由于是外地人,被该县政府责令专项体检,并强行收取了二十来块钱的体检费。

我保留好相关收据,事后隔着几千公里遥控交涉…………

最后该县将此款退还,打入我的银行账户


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一定要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

[ 本帖最后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8 08:55 编辑 ]
作者: 鸥鸥    时间: 2007-10-8 09:25
晕,下回一定要拆
作者: tevez    时间: 2007-10-8 13:22
大假期间,也没办法。
有钱的话就自己开车,把自行车挂在后面;
没钱的话就自己骑车,不给公交抢钱机会。
作者: 潇湘天子    时间: 2007-10-8 13:30
原帖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7 21:47 发表

坐的是什么样的车?有空调没有?人的票价多少?

我手上一下没找到跨省班车的营运里程表,先拿人的票价推算吧。


www.hzcy.com上面就有人的票价和营运里程表的

要多学习学习楼主[xixi]
作者: 猎豹歼击车    时间: 2007-10-8 14:08
原帖由 lakeboy 于 2007-10-7 21:23 发表
[nono] [nono] 去绩溪30米

我们三部30米好不好 平时折叠上车都不收钱的[swe]
作者: 秦望山    时间: 2007-10-8 20:32
原帖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7 21:19 发表

呵呵,你早把前轮卸了,就可以省下80%的费用了!

折叠车、童车都要按50公斤计算重量(还不抵扣免费额度),摆明了抢钱,也太过分了[jhl]


不过好在你路近,反正多不了多少,

对了,你是到哪里的车 ...

到丽水的大巴,票价110,国庆去了浙南。
作者: 奶油花生酱    时间: 2007-10-8 20:56
..............
作者: nb黑皮    时间: 2007-10-8 21:11
没托运过单车的人路过
作者: 流氓兔    时间: 2007-10-8 22:38
第六章  行  包  运  价

  第一节  行包计价标准

  第六十五条  行包分类

  (一)普通行包:是指每1千克体积不超过0.003立方米。

  (二)轻浮行包:是指每1千克体积超过0.003立方米的行包。

  (三)计件行包:是指按规定以物品件数为单位托运的行包。计件行包种类和每件折算重量,见本规则附表三。

  第六十六条  行包运输计费重量

  普通行包以实际重量为计费重量;轻浮行包以体积每0.003立方米折合1千克确定计费重量;计件行包以附表三规定的折算重量作为计费重量。

  行包计费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为10千克。计费重量尾数不足1千克,进为1千克。

  第六十七条  行包运价单位

  行包运价以元/千克公里为单位。

  行包运杂费以元为单位,运杂费尾数不足0.10元时,四舍五入。第二节  行包运价第六十八条  计费行包每100千克公里运价率应相当于旅客运输基本运价的1.5倍。

  第六十九条  行包占座费

  旅客随身携带行包和物品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第三节  行包运输杂费第七十条  行包变更手续费

  行包在起运前取消或变更托运地点时,每票次应核收手续费0.30元;因特殊原因要求中途站停运时,核收手续费0.50元,退还未运区段行包运费。行包装卸费不予退还。

  第七十一条  行包装卸费

  行包装卸费按件每装或卸各计费一次。单件行包重量超过30千克以上或行包体积超过0.12立方米以上,行包装卸费各加50%计收。

  第七十二条  行包保管费

  行包运达后,到达站从发出行包提取通知或公告次日起负责免费保管2天,从第3天开始核收行包保管费。每件以每天每10千克为计算单位,尾数不足10千克的进为10千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按《公路运价管理暂行规定》的价格分级管理权限,制定本地区汽车客货基本运价,各价目、费目的运价率、费率,经同级物价部门审定后,发布施行,并报交通部备案。

  第七十四条  国际、国内集装箱汽车运价,按《国际集装箱汽车运输费收规则》和《国内集装箱汽车运输费收规则》执行。

  涉外汽车客货运价和公路大件货物运价另行规定。

  第七十五条  农用拖拉机和其他小型机动车参加营业性货物运输,其他小型客运机动车和吉普车、微型小客车参加营业性旅客运输,其运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参照本规则相应制定具体运价率。

  第七十六条  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旅客运价,制定本地区出租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

  第七十七条  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  本规则自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交通部一九八四年二月六日发布的《汽车运价规则》同时废止。交通部一九八八年发布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汽车旅客运输规则》中有关客货运杂费部分与本规则抵触的,以本规则为准。


    附表三:计件物品重量折算表
-----------------------------------------
              品        名                      |计量单位  |  计费重量(千克)
------------------------|-----|----------
              未拆散的自行车                    |    辆    |      50
------------------------|-----|----------
                残疾人车                        |    辆    |    100
------------------------|-----|----------
              各种儿童座车                      |    辆    |    5~15
------------------------|-----|----------
                儿童脚踏车                      |    辆    |      10
------------------------|-----|----------


还有个体积问题,我碰到过的。上面找到的是:交通部关于发布《汽车运价规则》的通知(二)不知道是不是和客车一样

[ 本帖最后由 流氓兔 于 2007-10-8 22:44 编辑 ]
作者: 流氓兔    时间: 2007-10-8 23:07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1348198.html?fr=qrl3

广东的
第五十五条 旅客托运行李包裹(简称快件货物),由站方开具汽车旅客运输快件货物票。快件货物要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标志明显,适宜装卸。每位旅客随车托运快件货物总重量一般不能超过 40 千克 。快件货物单件重量不超过 30 千克 ,体积不得超过 0.12 立方米 ,每 1 千克 快件货物的体积超过 0.003 立方米 为轻泡快件货物,按体积每 0.003 立方米 折合 1 千克 的折算标准确定计费重量。
作者: 小僧    时间: 2007-10-9 19:11
我一辆小折叠从杭州到舟山开价40块[nono]




欢迎光临 骑行网 HZBIKE (http://hzbike.com./)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