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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离婚后的30天同居生活 [打印本页]

作者: dinadong    时间: 2004-6-9 19:22
标题: [转帖]离婚后的30天同居生活
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离婚对我们来说,是最明智的选择,反正也没小孩的拖累。我说出离婚这两个字后的第三天,我们就去街道把这事给办了。

    她是我大学同学,我们谈了三年恋爱,在一起又过了三年。

    只是有一个问题,离婚之后,在她还没找到新住所之前,我们还得住一起。

    自己想想都觉得搞笑,谈恋爱的时候,我们特纯洁,虽然彼此之间不止于牵手拥抱,但是同居这样的事情,压根没敢尝试过。没想到现在离婚了,倒赶了趟新潮。

    一室一厅的房子,两个不再是夫妻的男女住在一起,特别别扭。

    第一个晚上,我拿了一套卧具铺在沙发上。

    第一夜,睡得真舒坦!没有人在耳边唠叨的夜晚,真美!只是,如果我们家的沙发是布沙发就好了,这个木头沙发让我在清晨醒来的时候,脖子有点酸。

    到了洗手间的门口,听见里面有哗啦啦的水声。这个臭女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坏习惯,晚上睡觉前洗澡,早上起床后还要洗澡。算了算了,反正也已经习惯了。我顺手拉门就进去。

    我刚掀起马桶准备方便,没想到她竟然“哇”地一声狂叫了起来。

    大清早的,也不至于见鬼了啊,叫什么叫?吓得我尿都憋了回去。

    “你没见我在洗澡吗?你是不是男人啊?有男人在女人洗澡的时候进来解手的吗?”她掀开浴帘,一只手用浴巾裹着身体,一只手指着我的鼻子就开始训斥。

    “你叫什么叫啊?咱们之间不是还隔着浴帘吗?我能看到你什么啊?又不是第一次你洗澡的时候我进来解手,至于这么夸张吗?再说了,就你那身体,我都看了三年了,闭上眼睛都知道是什么样子了,值得我偷窥吗?”

    “你……”她气得说不出话来。裹着浴巾就跑出浴室,就听到卧室的门“砰”的一声。

    泼妇!就你这臭脾气,看以后还有谁敢要你!

    解完手,我去卧室,我今天上班要穿的衣服还挂在橱子里呢。这死女人,竟然将卧室的门给锁上了。我敲了半天门,里面总算回了一句,我在穿衣服!

    算了,反正离婚了,让让她吧。

    半小时后她才出来,倒是衣着光鲜唇红肤白。可惜,她临出门时狠狠瞪了我一眼,破坏了她的形象。因为这半小时,我上班第一次迟到。

    下班后,我在大街上胡乱溜达着消磨时间,虽然无聊,但是总比看她那张脸要好。就这样呆到九点,我在街角吃了碗面,回家。

    我进家门,她老人家竟然在客厅里坐着。看见我进来,脸上竟然还带着微笑。我迟疑地在她面前坐下,天!她竟然给我沏了一杯茶。

    她葫芦里卖什么药?我想到了一个词:笑里藏刀。

    “今天呢,我仔细想了一下,咱们现在不是夫妻了,虽然我现在是借你的房子住一个月,但是我想,为

    了避免这一个月出现不必要的尴尬和误会,我们还是约法三章比较好。”说着,她温柔地拿起一张纸在我面前晃了晃。“你看看,要是没什么意见,那么就签一个字,咱们一人一份。”

    我拿起纸看了看。

第一条:在一方使用洗手间的时候,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

    第二条,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接触对方的身体;

    ……

    我数了数,大小竟然有二十六条之多。

    “没意见,那么就请签字。”她竟然连钢笔都准备好了。

    我本来想冲她发火的,但是想想也没必要。反正最多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忍忍也就过去了。我冷眼看了看她,拿起钢笔就挥下我的大名。

    “对了,作为你签字的回报,在我们共同生活的期间,我还继续给你做饭吃。”

    有了这个条约,这日子可就真拘束。刚开始那几天,感觉做什么都被束缚着。并且,我还继续在外面晃悠着找地方吃饭。哼,以为做饭给我吃,我就会感恩?美去吧你!我一个月不吃你的饭,看我会不会饿死!唉,话是这么说,只是每次晃悠着的时候,闻到别人家的饭菜香,心里也还是十分羡慕。

    一个星期相安无事。

    一天我进门的时候,她刚好准备出去。

    “出去?”我装着随口问了声,其实我不喜欢她这么晚出去还喷了香水。“是啊,阿铃说今晚介绍一个朋友给我认识。你看看我今天刚买的衣服,还不错吧?”她站在镜子前仔细端详着自己。

    “是啊,是不错,钓傻帽最适合了。”傻子都听出我说的不是好话。

    “你!”她的脸上又开始浮现厌恶我的表情了。只是,转而她又假惺惺地浅笑盈盈。

    “是啊,反正我现在是单身了,就算是钓傻帽,我也有这个权利啊,总会有珍惜我的人出现的。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考虑考虑自己的幸福了。”她眉毛吊着看我,向我示威啊?

    “那我祝你今晚吊到一个大傻子!要是人家送你一个别墅,也借咱住两天。”“哟,说话怎么这么酸啊?你不会是看我出去吃醋吧?”她哈哈笑了起来。

    “走吧走吧,别站那碍我的眼!”我随手就给她拉开了门。她斜着眼睛瞧着我,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还对我“哼”了一下。我“砰”地关上了门。

    没有碍眼的人在了,我开始看球赛。只是心里怎么这么烦?难道我真吃醋了吗?哈哈,我开始笑我自己,怎么这么胡想?可是我主动提出离婚的啊!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她就回来了。而且
作者: 邦德富士达    时间: 2004-6-9 22:37
<>为什么有些东西一定要等到将失去时才会知道它的珍贵呢?</P>
作者: dinadong    时间: 2004-6-10 08:49
失去的和得不到的是最珍贵的[em07]
作者: 无敌水瓶    时间: 2004-6-10 09:26
<B>以下是引用<I>dinadong</I>在2004-6-10 8:49:04的发言:</B>
失去的和得不到的是最珍贵的[em07]


           老师有什么感慨啊 ??????   
作者: dinadong    时间: 2004-6-10 20:15
<B>以下是引用<I>无敌水瓶</I>在2004-6-10 9:26:17的发言:</B>
]

           老师有什么感慨啊 ??????   


hehe[em08]
作者: bikeking    时间: 2004-6-11 13:35
呵呵~~~~因为我还要继续做老爷!
作者: 老鼠    时间: 2004-6-19 09:10
写的蛮好的很有感触
作者: 狼图腾    时间: 2004-7-2 17:15
好感人那,但也有可能那女的太聪明,故意想出来的办法哦
作者: wt529    时间: 2004-7-6 17:33
呵呵
作者: 名驹狂奔    时间: 2004-7-12 12:52
<>感人.失去的才会珍惜,.</P>
作者: 阿花    时间: 2004-7-25 11:28
  享受每一天 每一个今天都有它可以留念的地方
作者: ww    时间: 2004-7-28 20:31
此生无汗
作者: 母老鼠    时间: 2004-7-29 16:52
<>看过~!</P><>感动……</P>
作者: 老鼠    时间: 2004-7-29 17:44
小母你也写一篇结婚前的3年同居生活哈哈哈/``````[em07][em07][em07][em07][em07]
作者: 母老鼠    时间: 2004-7-29 18:04
母你个头~!~!~!
作者: 老鼠    时间: 2004-7-29 18:15
水母……
作者: 母老鼠    时间: 2004-7-29 18:54
<>母毛~!~!</P><>拷色你~!</P>[em05][em05][em05]
作者: 713    时间: 2004-8-12 17:50
<>你们这对老鼠怎么到哪吵到哪》???</P><>没想法</P>
作者: 柳叶刀    时间: 2004-8-13 19:36



<>不错。</P>

作者: chaochao    时间: 2004-8-31 17:11
眼花了!
作者: dinadong    时间: 2004-9-1 05:48
<B>以下是引用<I>chaochao</I>在2004-8-31 17:11:58的发言:</B>
眼花了!


少儿不宜!!
作者: 神_农    时间: 2004-9-6 22:10
有意思滴
作者: 余馨儿    时间: 2004-9-14 10:24
用什么才能挽回你--我的爱人,只有爱,只有爱才能挽回,但前题是对方心里必须还留有爱你的心,否则,挽回就是伤了对方,伤了自己。
作者: 麻花儿    时间: 2004-9-15 01:56
<>好文章~~~很感人!!</P>
作者: epsilon    时间: 2004-9-19 22:19
5555555555555~哭叻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4-9-25 21:51
<>哭哭</P>
作者: epsilon    时间: 2004-10-5 15:43
唔无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4-10-5 16:51
水啊。不可以的哦
作者: 娃娃    时间: 2004-10-5 16:58
<>好想哭的,</P><>感动</P>
作者: junjun    时间: 2004-10-5 17:00
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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