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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原帖由 airkids 于 2007-10-7 19:57 发表 我们国家的法律还是不要去研究了 不然会失去生活的 信心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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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该用户从未签到
原帖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7 20:06 发表 米办法, 打么打不过(人家汽车站养了几十个保安的,黄飞鸿也搞不定) 吵么吵不过(人家汽车站大妈和几万人吵了好几十年的) 请白社会么,送礼太重; 请黑社会么,成本太高;P ; 闲来无 ...
原帖由 chuntian 于 2007-10-7 20:42 发表 那我拆坐包行不?
原帖由 秦望山 于 2007-10-7 21:11 发表 杭州汽车南站早就把这个规定都挂在墙上了,十一的时候托运自行车就是按50公斤算的,收了我23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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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原帖由 lakeboy 于 2007-10-7 21:23 发表 [nono] [nono] 去绩溪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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