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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里想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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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各位车友务必严格保密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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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5
发表于 2007-10-8 00:18 | 只看该作者
我从东北回浙江坐火车,前轮拆掉还按照25公斤记费,记得好象是收我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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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1-7-16 20:4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6
    发表于 2007-10-8 05:16 | 只看该作者
    [5555]  不交钱不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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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楼主| 发表于 2007-10-8 08:14 | 只看该作者
    25楼26楼,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据理力争,

    关键是抓住“拆掉就不是自行车,而是自行车配件”这条!

    当场申明要向上级假日办、行风办、路风办、铁道部、公路管理局、物价局、消费者协会,投诉“强行将自行车配件按自行车整车收费”(这是典型的乱收费行为),当场询问并记下该工作人员的工号,以追查该工作人员的个人责任。

    实在时间关系耗不起,也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收据、现场照片等,敢不给收据再告他贪污公款),等回来再慢慢和他们理论(有法律问题可随时咨询,我免费解答)。

    记住,你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他们做合法土匪的,起码在表面上还不得不讲点法律

    [ 本帖最后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8 09: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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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楼主| 发表于 2007-10-8 08:32 | 只看该作者
    闹非典的时候,我在云南腾冲旅游,由于是外地人,被该县政府责令专项体检,并强行收取了二十来块钱的体检费。

    我保留好相关收据,事后隔着几千公里遥控交涉…………

    最后该县将此款退还,打入我的银行账户


    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一定要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

    [ 本帖最后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8 08: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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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11-2 13:46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29
    发表于 2007-10-8 09:25 | 只看该作者
    晕,下回一定要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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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发表于 2007-10-8 13:22 | 只看该作者
    大假期间,也没办法。
    有钱的话就自己开车,把自行车挂在后面;
    没钱的话就自己骑车,不给公交抢钱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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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4-3 03:01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31
    发表于 2007-10-8 13: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7 21:47 发表

    坐的是什么样的车?有空调没有?人的票价多少?

    我手上一下没找到跨省班车的营运里程表,先拿人的票价推算吧。


    www.hzcy.com上面就有人的票价和营运里程表的

    要多学习学习楼主[xi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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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9-22 11:2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32
    发表于 2007-10-8 14: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akeboy 于 2007-10-7 21:23 发表
    [nono] [nono] 去绩溪30米

    我们三部30米好不好 平时折叠上车都不收钱的[s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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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3
    发表于 2007-10-8 20: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里想主意 于 2007-10-7 21:19 发表

    呵呵,你早把前轮卸了,就可以省下80%的费用了!

    折叠车、童车都要按50公斤计算重量(还不抵扣免费额度),摆明了抢钱,也太过分了[jhl]


    不过好在你路近,反正多不了多少,

    对了,你是到哪里的车 ...

    到丽水的大巴,票价110,国庆去了浙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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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25 17:15
  • 签到天数: 276 天

    [LV.8]以坛为家I

    34
    发表于 2007-10-8 20:56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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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5
    发表于 2007-10-8 21:11 | 只看该作者
    没托运过单车的人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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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07-10-8 22:38 | 只看该作者
    第六章  行  包  运  价

      第一节  行包计价标准

      第六十五条  行包分类

      (一)普通行包:是指每1千克体积不超过0.003立方米。

      (二)轻浮行包:是指每1千克体积超过0.003立方米的行包。

      (三)计件行包:是指按规定以物品件数为单位托运的行包。计件行包种类和每件折算重量,见本规则附表三。

      第六十六条  行包运输计费重量

      普通行包以实际重量为计费重量;轻浮行包以体积每0.003立方米折合1千克确定计费重量;计件行包以附表三规定的折算重量作为计费重量。

      行包计费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为10千克。计费重量尾数不足1千克,进为1千克。

      第六十七条  行包运价单位

      行包运价以元/千克公里为单位。

      行包运杂费以元为单位,运杂费尾数不足0.10元时,四舍五入。第二节  行包运价第六十八条  计费行包每100千克公里运价率应相当于旅客运输基本运价的1.5倍。

      第六十九条  行包占座费

      旅客随身携带行包和物品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第三节  行包运输杂费第七十条  行包变更手续费

      行包在起运前取消或变更托运地点时,每票次应核收手续费0.30元;因特殊原因要求中途站停运时,核收手续费0.50元,退还未运区段行包运费。行包装卸费不予退还。

      第七十一条  行包装卸费

      行包装卸费按件每装或卸各计费一次。单件行包重量超过30千克以上或行包体积超过0.12立方米以上,行包装卸费各加50%计收。

      第七十二条  行包保管费

      行包运达后,到达站从发出行包提取通知或公告次日起负责免费保管2天,从第3天开始核收行包保管费。每件以每天每10千克为计算单位,尾数不足10千克的进为10千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按《公路运价管理暂行规定》的价格分级管理权限,制定本地区汽车客货基本运价,各价目、费目的运价率、费率,经同级物价部门审定后,发布施行,并报交通部备案。

      第七十四条  国际、国内集装箱汽车运价,按《国际集装箱汽车运输费收规则》和《国内集装箱汽车运输费收规则》执行。

      涉外汽车客货运价和公路大件货物运价另行规定。

      第七十五条  农用拖拉机和其他小型机动车参加营业性货物运输,其他小型客运机动车和吉普车、微型小客车参加营业性旅客运输,其运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参照本规则相应制定具体运价率。

      第七十六条  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旅客运价,制定本地区出租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

      第七十七条  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  本规则自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交通部一九八四年二月六日发布的《汽车运价规则》同时废止。交通部一九八八年发布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汽车旅客运输规则》中有关客货运杂费部分与本规则抵触的,以本规则为准。


        附表三:计件物品重量折算表
    -----------------------------------------
                  品        名                      |计量单位  |  计费重量(千克)
    ------------------------|-----|----------
                  未拆散的自行车                    |    辆    |      50
    ------------------------|-----|----------
                    残疾人车                        |    辆    |    100
    ------------------------|-----|----------
                  各种儿童座车                      |    辆    |    5~15
    ------------------------|-----|----------
                    儿童脚踏车                      |    辆    |      10
    ------------------------|-----|----------


    还有个体积问题,我碰到过的。上面找到的是:交通部关于发布《汽车运价规则》的通知(二)不知道是不是和客车一样

    [ 本帖最后由 流氓兔 于 2007-10-8 22: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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