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宝石山人 于 2013-4-6 22:40 编辑
五、比赛项目 公开赛设山地车男子、女子公开组2个小项,距离为15-30km,各站赛事其他小项设置视实际情况而定。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办法: 各分站赛以自行车俱乐部(车队、单位)集体或个人报名;总决赛由各自行车俱乐部(车队、单位)和个人根据主办方公布的总决赛参赛资格名单报名。 (二)参赛资格: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山地自行车技能,年龄在18-55周岁之内。现役的专业运动员及退役未满4年的专业运动员均不得报名参加男、女公开组比赛。 2、总决赛男子公开组录取150名运动员参加,女子公开组录取60名运动员参加,优先录取参加3站分站赛以上(含3站)运动员,根据《分站赛公开组得分换算表》,计算运动员参加总决赛积分(最高3站积分之和),按分数从高到低为序录取;录取人数不足时,由参加2站分站赛积分之和从高到低递补。积分相同者,比较分站赛最好名次,名次高者优先录取。获得总决赛资格运动员所在俱乐部(车队、单位)和个人,于决赛前1周向承办单位确认参赛名单,未确认视为放弃参赛资格。主办方有外卡6个,可邀请相关运动员参加。 (三)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自行车比赛是一项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自行车锻炼或训练的基础。有下列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7、参赛者签写参赛申明书。 (四)山地自行车赛器材要求: 1、参赛车辆、装备及护具自备,参加比赛的团队服装统一。 2、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经认可的安全头盔,参赛队员和车辆必须佩戴赛区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所有车辆必须通过赛区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赛区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3、光胎不能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各分站赛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综合管理,制定本赛区的竞赛细则、安保方案。 (二)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年度比赛用车辆限为山地车。 2、在比赛中,如出现违规行为,裁判委员会视情按最新自行车规则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3、为保证运动安全,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赛区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4、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裁定。 (三)出发 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和固定车牌号的自行车,到起点检录处签到,按规则要求接受检录。否则,不予参赛。 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 (四)成绩与排名 1、个人排名 分站赛,男、女公开组按统一路线完成比赛时间排列本站名次;其他小项根据该站竞赛规定排列名次。 总决赛,男、女公开组按统一路线完成比赛时间排列本站名次;其他小项根据总决赛竞赛规定排列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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