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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 全球各地区迥异的自行车交通规则,您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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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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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0-15 10: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很多国家和地区认为自行车是车辆,常常要求适当配备甚至是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登记领取车牌后始得上路。有些地方要求自行车要使用车灯,像是夜间行车时。​​​  亚洲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交通法规将自行车列为一种非机动车。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分别规定对自行车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自行车车船使用税,200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停止征收。[6]​  在中国大陆,自行车是最常用的交通工具,70至90年代普及程度非常高,男女老少骑车者都非常普遍。大陆的城市一般设有专用的自行车道,位于便道和机动车道之间,提供了相当便利的乘骑环境。大部分城市由于汽车激增,导致非机动车的路权遭到践踏,如广州的不少路段已经禁止骑自行车,非机动车道多被用于停放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违规占用行驶,造成自行车一族的处境尴尬。[7][8][9]中国自行车运动的氛围也很高,每时每刻都有很多自行车爱好者在骑车或郊游,或远行,甚至环游全中国。但是中国法律未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必须佩戴头盔,每年仍有车友因为摔车致死。​​  在中国香港特区,单车属于“非机动车辆”,毋须领有牌照,但在路上(包括自行车径)行驶时,须遵守和机动车辆一样的交通规则,且在车道上违规时仍需比照私家车扣点(无执照者保留至领照后扣除)。​  中华民国(台湾Taiwan)政府的交通法规将脚踏车列为一种人力慢车。台湾的自行车于1950年代曾规定必须装设电灯。台北市政府于2008年开始计划规范骑士要戴安全帽等一系列规定,违规要开罚,但尚未实施。​​  欧洲地区​  在欧洲,尤其荷兰,自行车的购买率高,街头上随处可见自行车。在欧洲很多国家,由于商品强制质保制度再加上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所以其质量安全要求都很高,这就造成自行车价格不菲,一辆新普通自行车也要超过100欧元,自行车的失窃而造成替换率攀高。欧洲各国对自行车车道的规划在世界的评价极高,也非常提倡骑自行车旅游等休闲活动。​​  在德国,政府要求自行车制动装置和变速装置必须工作良好,配备小型自主发电机或者电池供电的照明装置用于雨天或者光线昏暗时候警示往来车辆和行人。除此之外,自行车前后轮,脚踏板和后座上都要装置反光板用来提醒从后面和侧面行使的车辆。政府正在促进一个条例的立法工作,该条例要求强制佩带安全头盔。自2006年起,在德国不允许自行车驾驶者在驾驶途中手持使用手机和GPS导航设备,除非这些设备使用免提功能或者耳机。如果使用相关设备必须靠边停车。违反此条例的人一经发现就会处以25欧元的罚款。[10]政府为促进城市地区居民使用自行车代替汽车,在城区街道上专门划出宽度约1米的自行车道,自行车道规划良好的城市会被全德自行车驾驶员协会(ADFC)冠以“自行车友好城市”的称号。在自行车道泊车也会以妨碍公共交通处以10-30欧元的罚款。很多对机动车禁行的地区和单行线自行车都可以自由往来,除了大型节日,通过购买自称车票,自行车也可以带上公共交通工具例如公共汽车,地铁,有轨电车,火车,因此在大型的城市,使用自行车是比私家车和公共交通更加快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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